法院动态
大通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明晰法院工作思路
7月18日,大通区法院召开“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会,组织全院干警围绕十七大报告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行专题研讨,通过座谈讨论,提高了全院干警对新时期法院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为了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在组织干警参加市中院举办的“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之后,为加深干警对党的十七大的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认识和理解,大通区法院邀请了区委党校专家来院就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进行了专题辅导,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十七大报告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撰写800字以上的发言提纲,7月18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进行了专题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全院干警一致认为,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所作的重要讲话强调的“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观点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思想,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根据专题研讨情况,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结合基层法院实际,从切实改进审判工作实践出发,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实践“三个至上”精神,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切实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把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要继续改进和完善诉讼调解、涉诉信访和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深刻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集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七个一”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继续扎实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查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建立完善业绩考评制度,强化对法官的监督制约,维护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是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规范法院管理,建立健全司法能力考核、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业绩考核和廉政监督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法院内部审判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分工,不断强化对法官队伍的监督管理,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通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7月8日,全省优秀法院表彰大会召开。淮南市大通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通区法院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强审判、深改革、建队伍、严监督,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更新司法理念,以一流的审判求公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指导方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审理的案件,无一起超审限、超期羁押,无一起因处理不当引起越级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素质强院,以过硬的队伍树形象。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作风建设年”和“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以“素质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作风大提高”为重点,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法官素质,树立了良好形象。三是创新管理机制,以规范司法提效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公开、公正、高效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审判工作规律,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审判运行机制、审判监督机制、绩效考评机制、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立足司法为民,以优质服务得民心。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和落实了预约立案、诉讼指导、巡回办案等31项便民措施;开通立、审、执快速绿色通道,提高了群众行使诉权的便捷性。五是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克服办公、办案经费短缺的困难,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两个人民法庭新建工程基本完成,法院审判大楼重建选址已确定,并做好了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物质装备建设和办公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言语过激起纷争
法官倾力妥调解
7月1日一大早,准备返城的六安市饲料经销商涂某来到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紧握副庭长马金花的手,感动地说:“是你们及时调处,消除了我和老柴的误解,防止了过激行为发生。我和老柴今后能合作得更好,都是你们的功劳!”
6月30日中午下班前,涂某急匆匆来到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诉称洛河镇的养殖户柴某拖欠他饲料款,几经催要赖帐不还,请求法院主持公道。马金花办理立案手续后,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得知柴某长期从涂某处购买饲料,两人合作一直很好,只是近期柴某拖欠饲料款未付。考虑双方长期合作,为及时化解纠纷,促进经济关系稳定健康发展,马金花决定立即进行调解。她顾不上午休,带领书记员来到柴某家,得知柴某并非有意拖款,而是因为近期饲料价格波动大,生意不顺,资金周转不畅,心情沮丧,恰逢涂某上门催款,才发生了冲突。马金花批评了柴某的做法,要求他珍惜合作关系,尽最大努力筹款;又及时与涂某的沟通,告知柴某困境,阐述互利共赢的重要性。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柴某先行给付三分之一饲料款,余款在下次送货时一并结清。柴某当场给付部分饲料款,并向涂某致歉,希望今后继续合作。涂某对大通法院利用休息时间及时调处纠纷表示由衷的敬佩。
大通区法院强化民事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大通区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大力加强并创造性地开展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上半年至今,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6件,其中婚姻家庭和社会邻里类纠纷案件157件,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涉农案件35件,劳动争议案件类15件,买卖、借款、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5件,其它各类案件54件。截止6月底,共审结261件,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212件,调(撤)率高达81.2%。与去年同期相比民商事案件收案率、结案率、调(撤)率分别上升了4.3%、2.1%和11.7%,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高度重视民商事调解工作。为推动民商事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大通区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了有关民商事调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调解全过程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和规范,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调解结案率作为审判人员年终个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广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单项奖励,促使广大干警善于和乐于做好调解工作,在全院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高度注重调解技能的培养,通过开展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相互学习、总结提高,以老带新,不断提升办案干警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调解机制,坚持全程调解。针对目前各种利益和侵权纠纷日趋复杂、尖锐化的特点,大通区法院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事调解机制,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流程的全过程。首先在受理立案时认真审查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依据,送达时积极与被告方沟通,掌握被告方对原告诉求看法、认可程度,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最低要求及所附条件,在此基础上,找准调解的切入点,选择好恰当的时机和方法依法进行初步调解;开庭审理前由承办法官再次围绕争议分歧,结合亲情、友情、民俗、道德观念等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帮助他们分清是非责任、明晰症结所在,尽最大可能依法促成调解或和解。其次是抓好庭审环节调解,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案件是非曲直往往已清晰明了,当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身的权利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时庭审法官适时辨法析理,依法释案,以理服人,力促当事人接受调解。最后对于庭审调解过程中,感到调解方案与自己的预期差距较大,心理一时难以接受却又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庭审法官可以依法暂缓下判,及时加强与双方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内心真实思想状态,适时深入阐明法律依据,有针对性地继续做好调解工作,解开心结,促成和解。
三是讲究调解艺术,不断改进调解方法。为了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大通法院要求办案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发现矛盾点,找准平衡点,捕捉切入点,寻找突破点,灵活选择调解时间、地点、方式,注重情、理、法并用,并认真总结成功案例的调解策略和方法,在审判工作中加以推广应用。目前,已总结应用并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离婚案件多采用“冷处理”方法、“感情回忆法”、“借用外力法”,赡养案件多采用“道德释理法”、“情法交融法”,对合同之诉、侵权之诉案件多采用“权利义务辨析法”、“调解同裁判结果对比法”,民间借贷案件多采用“纠纷根源分析法”、“亲情友情叙旧法”等。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构筑矛盾纠纷大调处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民商事调解工作效能,大通区法院不断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积极协助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确认其民事性质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正确处理好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社会调解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调解的职能作用;同时注重发挥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亲属、朋友等相关人员作用,借助外力开展好调解工作;另外大通法院还积极邀请人员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调解联络员参与配合调解,利用工会、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从而促进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效建立,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社会协作网络。
大通法院组工干部多种渠道广征意见
为深入扎实开展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查摆分析阶段工作,大通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组工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等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一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广征意见。根据组工干部的本职工作和法院工作特点,印制征求意见表,在全院各部门、党组成员中广泛征求对院组工干部及组织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行个别访谈。在工作和下庭室调研等过程中,开展一对一的谈心活动,在谈心中开诚布公,与干警坦诚相见,虚心接受批评意见, 通过个别访谈,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理顺了相互关系,不仅达到了沟通思想、找准问题的目的,而且营造了和谐氛围。三是组工干部开展了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通过组工干部之间的谈心交心,在找到自己的不足和存在问题的同时,相互沟通了感情,增强了理解。
大通法院司法建议催执渔塘承包纠纷案
6月4日,淮南市孔店乡费郢村顾洼村民小组代表来到大通区法院执行局,紧握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不是你们提出司法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我们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将难以维护。”
1997年10月,淮南市孔店乡费郢村顾洼村民小组与郑德信、郑仁安两人签定了一份集体鱼塘承包合同,约定将集体所有的村北大塘发包给郑德信、郑仁安两人,承包期至2005年止,承包费5000元,合同要求两人承包后负责在鱼塘中间修一道防风堤,并加固滚水坝;另约定,如果两人为村民小组联系好顾洼村通往下庄村的路基用地,该协议可以延长至2007年底。但郑德信、郑仁安承包鱼塘后,非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而且在未征得村民小组同意的情况下,对鱼塘进行改造,擅自将水面变成陆地,并在上面种植树木。村民小组劝阻无果,遂将两人告上法庭。大通区法院判决,解除鱼塘承包合同,郑德信、郑仁安两人于2006年11月底前将承包鱼塘返还村民小组,并于2007年2月15日前将承包范围内种植的树木移走。
判决生效后,郑德信、郑仁安以种种理由不移栽树木,并扬言他们有林权证,如果强制执行,将邀请新闻媒体暴光法院“侵权”。大通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及时与区农林局联系,了解林权证情况,得知该处树木确已办理了林权证。但细心的法官发现,该林权证系另一村——黄山村申请办理的,申请主体不适格。对此,大通区法院向区农林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撤消林权证,颁发采伐许可证。大通区农林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审查,依法作出撤消决定,并及时通知被执行人。郑德信、郑仁安认识到错误,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大通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文书送达
“人难找寻、邮寄退回、公告送达”,这是目前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怪状”,也是制约法院办案效率的“瓶颈”,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的原因之一。为解决“送达难”问题,大通区法院积极创新送达思路,拓展送达途径,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升,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分片包干,掌握片内人员情况。立案庭将辖区划分四片,每人负责一片,平时多了解片内情况,尽可能掌握一手资料,对“责任区”群众心中有数。送达法律文书时,结合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和活动习惯,判断被告下落或送达方向,提高送达准确率。
二是注重直接送达,提高送达效率。除被告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采取邮寄或委托送达外,想方设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为案件及时解决赢得时间。有被告详细地址或通讯方式的,直接上门送达或电话联系,约定送达;原告提供的地址有瑕疵,送达不能的,再联系原告,了解其他送达途径或请原告引领送达;对白天外出、难以谋面的被告,利用早晚时间送达。
三是发挥资源优势,确保送达质量。为防止被告当面否认自己身份,变相拒签法律文书的现象发生,大通区法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的沟通联络,为送达提供有效信息。到偏远地区送达时,邀请基层司法调解员或住在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协助,发挥他们熟知社情民意、善于化解矛盾的优势,促使被告顺利签收法律文书。同时,分析案件材料,掌握被告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送达沟通,争取在轻松的气氛中妥善送达。
四是公告送达后,继续与被告的亲朋、邻里沟通,查找被告下落,一旦得知其确切下落,即转为直接送达,及时进入审理、调解阶段。2007年以来,送达法律文书1000余件次,当天送达700余件,无一起迟延送达,无一起影响审理,无一起引起矛盾激化。
大通法院庭审作风建设提升审判工作效能
今年来,大通区法院深入开展“庭审作风建设”活动, 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得到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截至目前,审理、执行案件415件,审、执结323件,结案率达77.8%;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其中两个月内结案294件,占结案数的91%。
立案接待,优质服务,突出“小时结案”。大通区法院立案接待工作以“窗口明、服务优、流程短、效率高”为宗旨, 追求服务和效率的最大化。一是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硬件建设,创造优良的立案环境,实行“柜台式”办公、“全程化”服务 ;公布诉讼指南 、风险提示、办案程序 、收费标准,解决群众诉讼障碍;实行法庭直接立案制度,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推行专人接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同时,大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茶水、一副桌椅、一份纸笔,让咨询、诉讼群众感到家的温暖。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和办案时限,推行咨询、立案“小时办结制”。对农民工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弱势群体诉讼案件、外地当事人案件,采取优先解答、优先指导、优先立案措施,要求一小时能办结的不用两小时,上午能办结的不推迟到下午,即时解答,即时立案,即时诉讼保全。今年来,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 当天立案405件,群众满意率达 100%。
开庭审理, 以人为本,促进“规范有序”。大通区法院不断规范庭审行为,严肃庭审纪律,树立庭审威严,提升庭审效能。一是要求法官、书记员、法警在庭审中 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行为规范、加强指导 ,促进庭审有序进行。二是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的发挥。要求业务庭每月初将排期开庭情况报“庭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并通报全院,加强整改;定期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旁听或参与庭审,充分发挥他们的“审判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推进庭审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取长补短,整改不足。庭审评议从庭前准备、言语举止、着装穿戴、庭审用语、庭审指导、庭审行为、庭审把握、诉权维护、 法槌使用和精神状态等十个方面庭审进行考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是审理案件充分考虑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审理规范有序进行。在审理一定金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有27位证人出庭作证,为不影响证人的工作、生活,法庭做好服务工作,连续开庭审理,提高了庭审效率,受到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好评。
判后答疑,从细节抓起, 力求“以点稳面”。大通区法院将“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延伸审判之外,强化辩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对立分歧,化解社会矛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一是对审判中发现的当事人争议的细小环节进行梳理,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二是对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判决理由,并结合“民风”、“民俗”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让当事人胜败皆明。三是对有影响的案件,做好案后回访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地区稳定。对两起涉及人数多、影响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的鱼塘承包案件,在回访中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稳定了当事人情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外,对3月前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重信重访隐患的,及时回访,共回访78人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通区法院积极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各项工作
四川汶川8.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灾情牵动着大通区法院每一位干警的心,干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向灾区群众捐款,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仅一个多小时就捐助救灾款三千多元,为灾区群众尽一点绵薄之力。为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各项工作,该院要求全体干警:
一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好审判职责,全力维护本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切实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对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干扰抗震救灾的以及趁机捣乱破坏的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震慑违法犯罪,安定人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针对5月27日奥运火炬在淮南地区传递,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做好重信重访等涉诉信访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确保奥运火炬传递的顺利举行。
大通法院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通法院积极行动,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后,大通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活动的开展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活动的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认真谋划,统筹兼顾。大通区法院紧密围绕“三项结合”找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切入点,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按照“开展活动促审判,抓好审判带活动”的宗旨,以活动的开展促进审判工作,以审判工作的实绩检验活动效果;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结合起来,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提升司法能力的实际行动,切实提升法官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提升法官的司法道德和司法品格,提升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加强庭审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各项活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达到教育与实践、知与行相统一,使每位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作风纪律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整体推进,注重实效。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大通区法院创新学习方式,把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个人自学、专题培训、检查考评等相结合,边学习边提高,边检查边整改,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进一步严肃活动纪律,强化过程管理,明确责任任务,做到人人有必要的学习时间,有专用的学习笔记,有阶段性学习心得,有学习小结、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全院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梳理,按照完善、创新的要求,建立法院“制度库”,构建巩固“大学习、大讨论”成果的长效机制。
大通法院全力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
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保障和谐社会构建,大通法院对该院加强“司法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进行细化,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工程”活动。
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大通法院明确今年的工程主题是“素质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作风大转变”,并对月、季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分工、目标要求和领导责任。同时成立了“提升司法能力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组织实施、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具体活动协调推进。
司法能力提升工程以“七个一”活动为抓手,以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为依托,多层次、全方位提升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每月开展一次法律讲坛活动、每季开展一次业务研讨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读书活动、一次裁判文书评比、讲评活动、一次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一次论文评比活动、一次学习交流活动,月轮动、季推进、年提升,不断强化司法能力。
大通法院以加强经费保障、提供物质支持、完善激励考核机制为手段,建立健全司法能力提升工程保障机制。进一步充实庭长书架,每年为院领导、综合部门配备价值300元,为业务庭配备价值500元的业务书籍,保障学习资料不断得到充实;进一步完善法官考评制度,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和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法官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强化法官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
大通法院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
大通法院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自“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开展以来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在学习形式、内容、时间、效果上注重“四化”。
一是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参与、专题探讨与撰写心得相结合等形式,实现组工干部人人积极参与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是学习内容丰富化。大通法院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对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安排集中学习,同时结合法院组织部门工作实际对《法官等级评定工作文件》和《法官行为规范》进行了深入透彻的的学习。
三是学习时间保障化。从4月上旬到5月上旬,大通法院将每周五固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另外还每天在工作时间以外安排1—2个小时进行自学。
四是学习效果显著化。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集中学习讨论时进行交流。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大通法院的组工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上有了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
大通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大通法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构建惩防体系和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两手硬的方针,取得明显成效。近日在大通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开展的2007年度检查考评中,荣膺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业务“双优”称号。
大通区法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着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每年初根据年度的中心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层层签定,突出并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责任并重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并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步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责任格局。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形成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了以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院立案部门和审判监督部门对案件质量和效率进行逐级把关,对案件评查分数低于85分或发现有违法违纪办案倾向的,实行警戒性谈话戒免,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究错案线索。同时进一步健全信访申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建立包案领导、包案部门、责任人三级包案责任制,形成全员联动的信访工作网络,做到信访案件及早发现、尽快解决。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的需要,由院纪检监察室每月向各部门下达月任务,每季度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月考核、季奖惩、年总结的动态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了全院干警党风廉政档案,任命了12名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原则性强的干警为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督促本部门干警清正廉洁,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后的实际情况,从不同层面、不同部门重新聘任了8名执法执纪监督员,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范围,坚持报备案制度,强化了外部监督力度。
大通法院“五管齐下”争一流
为了贯彻全国法院第十九次会议及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大通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目标是: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的工作,着力建设全市乃至全省一流法院。为此,将“五管齐下”,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是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突出抓好刑事案件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力争2008年全年受理案件突破1000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总共不超过1%。
二是以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的,进一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素质的工作思路,以“素质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为主题,大力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纠纷调解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三是以严格公正高效文明司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为严格、公正、高效、文明司法提供政治保障。
四是以健全司法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法院管理。按照人民法院“二五”纲要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进一步优化法院内部审判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分工,完善司法能力考核、案件质量评估、干警工作业绩考核和廉政监督等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不断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
五是以两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做好孔店、洛河两个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两个人民法庭力争5月底完工,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认真做好中央财政补助专款及诉讼费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加快信息化和办公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大通法院积极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
新春伊始,大通法院以《禁毒法》即将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禁毒法普法宣传月活动。
院领导高度重视,在会议动员的基础上,精心组织,抽调专人认真学习领会《禁毒法》,把握该法律重点知识内涵,制作了通俗易懂的宣传展牌和宣传条幅。为方便群众咨询,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咨询站点、发放禁毒法宣传资料、张贴禁毒宣传图片展板等方式,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活动期间,共发放禁毒宣传材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通过禁毒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民众的防毒、拒毒、禁毒意识,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通法院加快人民法庭建设步伐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司法为民”基础性工作,大通法院加大人民法庭建设步伐,成效显著。日前,洛河、孔店两个基层法庭新办公楼已经封顶,6月底将投入使用。
大通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工作重心之一,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一是提高认识,确立目标。确立了“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工作思路,明确以起点高、实用强、投入少为标准,建造威严庄重、功能齐全的基层法庭。二是积极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法院汇报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得到了大力支持。区委予以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两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两庭”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区人大专门听取法院“两庭”建设工作汇报,并到人民法庭施工工地现场视察,加强指导,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区政府表示将给予资金支持,区土地、规划部门把较好的地段规划给法院建设;上级法院积极协调,争取国债资金共63.5万元,目前已到位32万元,为法庭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三是强化监督力度,构筑“阳光工程”。经市建管处同意,进行了公开招标,选定工作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承建两个法庭建设工程。同时,实行工程质量双重监督,除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外,另聘请一位技术顾问现场监督指导,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都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招标、发包、合同签订、材料购买、工程款给付等重要事项,均提交院党组集体研究,邀请部分干警代表参加,把工程各个环节置于党组领导和干警监督之下。
大通区委大力支持法院工作
4月18日,淮南市大通区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贯彻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及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法院能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确定了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具体工作任务,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争先进位、措施具体务实。为了解决区法院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研究决定:一、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市文件精神,积极解决人民法庭建制偏低问题;二、本着支持法庭建设、积极解决问题的原则,帮助解决人民法庭部分建设资金;三、同意区法院聘任书记员3名,其工资由区财政予以解决;四、同意区法院在原有的基础上再选任5名人民陪审员,以有效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这是该区党委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大通法院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党委的工作大局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服务,为构建平安和谐大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始终狠抓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执)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法院工作目标。几年来,多次被上级法院授予先进法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市级文明单位,全院有14名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大通法院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区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大通区委多次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主动帮助法院解决了大量难题,为法院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后盾。
交强险全额赔付,不足部分按责计赔
交通事故致张某死亡,张某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以张某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提出按责任划分理赔部分损失。近日,大通区法院对张某家属起诉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判决,肇事车辆保险合同中交强险的死亡赔偿金全额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计赔。
2007年6月30日,郝某驾驶豫N-12402号东风大货车行使至206国道淮南洛河段时,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张某刮倒,车后轮碾压头部,致张当场死亡。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郝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者郝某已受到刑事处罚。法院审理查明,该货车的实际车主系孙鄯阁,挂靠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公路管理局汽车队;2007年3月,汽车队向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其中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50000元;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为200000元,并约定不负责赔偿精神抚慰金。
事故发生后,张某家属等7人将车主孙鄯阁、车辆挂靠单位商丘市梁园区公路管理局汽车队、保险公司永安财保商丘中心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其他损失计1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大通法院认为,孙鄯阁与郝某系雇主与雇工关系,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汽车队系车辆挂户单位,是该车的登记车主,应承当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因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按照交强险中的死亡赔偿金最高限额先行直接赔偿50000元,不足部分,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内承担80%赔偿责任。因该保险约定不承担精神抚慰赔偿,故精神 抚慰金由车主承担,车辆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赔偿11万余元;孙鄯阁承担精神抚慰金50000元,商丘市梁园区公路管理局汽车队对精神抚慰金负连带责任。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大通法院“一岗双责”突出四位一体
为确保法院队伍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今年来,大通法院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机制,重新制定修改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并形成了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制度、监督、责任并重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课,院长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课,党组其他成员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课;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每月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对新任干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同时,大力开展“廉洁法院”、“廉洁法庭”、“廉洁法官”、“廉洁家庭”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领导和监督。建立以案件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对案件审判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独任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保障公正与效率;认真执行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基建工程管理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涉案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纪执行财经纪律。
三是强化监督工作。制定科学的案件评查标准和方法,重点评查发回重申、二审改判、再审改判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违法执行、拖延执行等案件,及时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线索;加强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旁听案件、指导办案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每年至少听取2次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和促进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召开两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明确领导责任。明确要求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发现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不良倾向时,要及时谈话、告戒;发现办案质量和效率存在问题时,要会同研究整改措施;发现违法审判线索、错案线索时,要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分管部门干警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除深刻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外,要做书面检讨,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罚。
十一位农民工在冰雪季节领到过年款
“到法庭才三个小时就调结了纠纷,当天就为我们兑现了工资款,我们能安心过个温暖的春节了。你们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太令人感动了!”1月30日,马伟、刘振好等十一位农民工对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的法官在冰天雪地送来的“温馨红包”感谢不已!
2007年12月19日,包工头藏守洲与个体户张华木签定一份工程转包协议,约定洛河中南新村外墙(2—6层)瓷砖粘贴工程转包给张华木。张随即雇佣马伟、刘振好等十一位农民工施工作业,并约定工资款每人每天80元。由于江淮地区遇到几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无法继续施工,扫尾工程未能完工,张华木拒绝按约给付工程款,只于1月12日出具了欠12000元的欠条。
1月30日,十一位农民工到洛河法庭起诉张华木、藏守洲,要求支付工程款。法庭了解到农民工中有4人系阜阳、亳州等外地农民,急需领取工资款回家过节;被告张华木、藏守洲也家住外地,只在当地租房暂住,即将返乡,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确保农民工过上温暖、祥和的春节,法庭干警在立案的同时即联系张华木、藏守洲,在张、藏到庭后,立即调处。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说服教育、释法析理,使张、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与十一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当天各支付6000元工资款。为了让十一位农民工及时拿到拖欠的工资款,提前返乡过节,法庭在制作调解书的同时,安排专人督促筹款,最终使得12000元工资款在当天下午交付到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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